瑜伽常识 /MANUAL
boyu博鱼官网矛盾化解无小事调解团队有锦囊之(二):多力量协助化解矛盾 群策群力能解千千结
近日,云龙法院开设《矛盾化解无小事,调解团队有锦囊》专栏,通过分享调解团队的故事,集中展示云龙法院主动融入社会治理,推深做实“抓前端、治未病”生动实践。本期让我们打开第二个锦囊:多力量协助化解矛盾 群策群力能解千千结。
2023年10月,万某与云龙区某瑜伽店签订入会协议书,万某向云龙区某瑜伽馆支付会费5780元,由瑜伽馆向万某提供瑜伽课程服务。双方签订入会协议后不久,万某怀孕。万某称,其根据协议内容到瑜伽馆处办理课程延期,瑜伽馆拒绝办理。瑜伽馆称,当时办理瑜伽卡时就告知万某,此卡是期卡,没有延期服务。于是万某向瑜伽馆提出终止合同,并要求退还剩余课时费用5180元。因双方意见分歧较大,协商无果,万某向云龙区人民法院起诉。
调解员闫娴拿到该案件后,充分了解案情,并向调解助理党瑾咨询相关法律规定,调解助理党瑾查询了相关案例并向民一庭的法官请教该案的法律适用问题,二人在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后,调解员闫娴拨通了瑜伽馆负责人的电话,但电话无人接听。
经与万某联系,得知该瑜伽馆已经关门,不再营业。后调解团队至云龙区工商管理局,查询该瑜伽馆的相关经营信息以及经营者的联系方式,尝试与该瑜伽馆负责人联系boyu博鱼官网。瑜伽馆负责人表示不接受调解。
后调解团队至瑜伽馆所在社区,向其求助,希望其出面帮忙向瑜伽馆的负责人做好沟通工作,从而配合法院的调解工作。后在社区工作人员以及调解员的努力下,瑜伽馆负责人终于愿意接受法院的调解。
瑜伽馆负责人到达调解室后,调解员闫娴以理为要、以情为基,对瑜伽馆负责人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调解助理党瑾从法律法规入手,告知其因万某怀孕,不宜继续瑜伽课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法律规定,万某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双方协议中也约定了会员怀孕情况下的处理,且关于瑜伽馆所称的期卡,其也无法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并告知瑜伽馆负责人相关案例的判决情况,使其内心对该案件进行一个预判。瑜伽馆负责人在听取了法院的法律释明后表示,可以进行协商解决。最终双方以瑜伽馆退还会费2890元达成和解。
该案的成功调解,充分体现调解团队借助法官团队专业化指导、工商管理局基础登记信息、社区属地联系等外力,推进了调解过程,达成案结事了的调解目的,将矛盾纠纷化解于萌芽状态,做优社会效果,切实实现了定纷止争、维护社会稳定。
调解提示:当前,在健身服务、教育培训等领域存在大量预付性消费现象,预付性消费虽然具有一定的便利性和价格优惠优势,但其背后的风险是不容忽视的。消费者在进行预付性消费前,应谨慎选择商家,理性消费,在双方签订合同时,认真审阅合同,对合同中的霸王条款及另行告知事项要及时提出异议。消费者如遇到消费纠纷,也应及时积极找商家协商,商家也应积极回应消费者,避免因双方沟通造成更大的误会,刺激矛盾的进一步深化。
2021年9月加入云龙法院,任职诉前调解服务中心人民调解员。自从事专职调解工作以来,闫娴立足岗位、扎根基层boyu博鱼官网,以兢兢业业的态度、勤勤恳恳的作风,细致入微地完成每一项工作任务、情理兼顾地调解每一件矛盾纠纷,尽责尽力、为民解困。
工作心得:我认为法院的调解员是在法理与人情之间架起桥梁。在严格遵循法律法规的框架内灵活运用调解技巧,倾听双方的声音,了解他们的苦衷和诉求,春风化雨,润物无声,从而达到双方握手言和。同时要不断学习、总结经验和不足之处,优化调解方法,为当事人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调解工作,促进社会的和谐。
2016年进入云龙法院工作,先后在民一庭、立案庭从事法官助理工作,协助员额法官办理各类民事案件,2024年8月进入诉前调解服务中心从事诉前调解工作。
工作心得:“小案连着大民生”,每一起“小”案都关乎着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案结不是目的,事了才是重点,每一起案件都需要秉承“如我在诉”的情怀,用心用情妥善处理,真正地化解纠纷,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和延伸的司法服务中感受到实实在在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
原标题:《矛盾化解无小事,调解团队有锦囊之(二):多力量协助化解矛盾 群策群力能解千千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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